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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4章 德主法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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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和君主的利益,就是依法制之法,也得给予刑罚。”
蔡卞瞟了他一眼,这么狠吗?
张斐道:“为什么不先口头警告,同样是虐打,为什么丈夫虐打妻子,就得先口头警告,蔡卞虐打你就直接判刑。”
上官均愣了愣,道:“因为他们是有夫妻关系,我与蔡卞只是普通同学关系,这不一样的,怎能一概而论。”
张斐笑着点点头,道:“丈夫和蔡卞的行为是一模一样,但是判罚完全不一样,原因就是在于三纲。
在德主刑辅下,由于刑是被动的,那么只要你触犯礼法,刑罚将立刻启动,无论你是什么原因。但法制之法是主动的,它的理念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,妻子受到虐打,个人权益受到伤害,法制之法理应给予保护,但同时又要捍卫家庭和睦,导致它的判罚同时也要以三纲为参考。”
以三纲为参考?
众人皆是一愣。
这怎么越说越不像似德主法辅。
说到这里,张斐稍稍一顿,“对了!你们知道我的成名之作吗?”
蔡京不太确定道:“老师指得可是登州阿云一案?”
“正是。”
张斐点点头道:“那你可知道,最终我是如何帮阿云脱罪的?”
司马光听到这里,嘴角直抽搐,你的成名作是建立在我的屈辱之上。
“孝道。”
“不错。”
张斐点点头,道:“官司的过程,我以后再讨论,我们现在主要讨论朝廷为什么给出这么一个判罚。阿云砍伤韦阿大就是事实,依法不是死刑,这活罪也难免。但朝廷最终判她属于自卫,惩罚就是登州坐了大半年的牢。
原因就在于朝廷考虑到了三纲中的孝道,而判罚理由,就是维护孝道。当然,也要维护韦阿大的利益,但由于韦阿大已经在方家得到合理的补偿,朝廷也就没有再另给补偿。
此案就是一个典型的德主法辅案例,阿云是不是违法,绝对违法,她绝对侵犯了韦阿大的权益,但是判罚却是参考了三纲之礼,最终给予比较宽容的惩罚。”
司马光越听越恼火,什么鬼,不都是让你逼得吗?
他恨不得让张斐说说打官司的过程,那才是最精彩的部分。
张斐当然不会说,因为那是更高级别的理论,回到木板前,指着“德==法”,道:“现在我们应该可以准确判断出,法属不属于礼?”
“不属于!”
“法属不属于德?”
“不属于!”
“都不属于!”
张斐点点头,道:“因为法只是一个保护者,一个捍卫者。德刑结合,刑就是隶属于德,隶属于礼,就是只要你违礼,那我就罚你,这是没得条件可讲的。
但是德法结合,德成为法的一个保护目标,法的入罪标准,是判断你是否伤害君主、国家、私人的利益,这是法制之法自身的理念所在,他的内容不是礼。
但是他保护的核心对象是礼。
因为三纲之礼是整个国家的秩序,是核心利益,是在法制之法之上的,那么法在判罚之时,就会去参考三纲之礼,一方面惩罚那些严重违法三纲五常之人,但另一方面,也会要求宽容对待那些遵守三纲五常之人,即便嫌疑人侵犯了别人的权益。
就好比说,城里不准跑车,但你要是为了救父,急着驱车去找郎中,即便了撞伤了人,也会得到法制之法一定的谅解,比如免除刑罚,但肯定也要补偿被你撞伤的人。
德主刑辅,就是要告诉你,违礼的后果,而德法结合,不但会告诉你违礼的后果,同时也会告诉你守礼的好处。”
“说得好啊!”
文彦博头回点头称赞。
曹太后听得也是频频点头,小声嘀咕道:“这么听来,德法结合显然是要更好啊!”
可瞧了瞧周围的大臣,只见他们个个是满头大汗,不禁稍稍蹙眉。
那些老夫子们能不急得满头大汗吗。
这么一搞的话,这礼法合一都没了呀!
礼就成了一个参考物。
这不是在削弱尊卑阶级吗?
你这偷梁换柱玩得可真是溜啊!
只见一个士大夫突然站出来道:“若依你之言,臣也可以告君。”
你老是拿夫为妻纲在举例,我们弹劾你的理由可是君为臣纲,你有能耐倒是将这个说透啊!
此话一出,方才还窃窃私语的人,立刻停止下来,大堂里面立刻变得安静下来。
张斐摇头笑道:“这位大夫还是没有听明白啊!”
“老夫听得很明白。”
“是吗?”
张斐又向自己的学生道:“我方才说妻告官案例在法制之法下,是属于一种什么行为?”
蔡卞道:“寻求保护。”
“对啊!”
张斐道:“法制之法只是保护妻子的权益,为得还是捍卫夫为妻纲,而不是在于破坏夫为妻纲,也不是怂恿妻子天天去告丈夫。
正如我方才所言,判罚依据也是要参考德礼的,德礼的目的,是为求国家安定,家庭和谐。
对于君为臣纲,亦是如此,法制之法目的是捍卫君为臣纲。
其实在德主刑辅下的君为臣纲,对君主不利,对大臣也不利,因为中间只有惩罚,没有保护,这其实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关系,道理就跟夫为妻纲是一样的。
如果大臣们不是跑路,就是自杀,那这国家也是不可能长存的。”
此话一出,大臣们的脸色稍微好看许多,但心里却多多少少有些患得患失。
对不起大家,让大家久等了,但确实没有办法,昨天写了八千字,结果发现写得太绕了,这里面要讲述礼、德、法,同时还要讲述三者的关系,最初我举例太多。
临近凌晨时,我决定还是删了重写,后来又写到三点,发现越写越糟糕,脑袋都是浑浑噩噩的。
没有办法,只能上床休息,然后从中午开始就一直写到现在。
关键这段剧情还必须放在这里,跳不过去的,因为从思想出来,到真正立法,到最终的执行,是要一段很长的时间,而且肯定是要经过反复的斗争的,如果放在后面去写,就没有任何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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