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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59章 谁赞成,谁反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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斐的任务已经完成,解决之法,他也是全盘托出,那么接下来就得看富弼他们的手段。
而自上回富弼强行通过仓库税法案后,他就已经脱离保守派,只是保持与文彦博、吕公著、司马光的关系。
故此,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虑朝臣对此事的看法,他只需要考虑司法问题。
对于司法而言,这就是唯一的解决之法。
于是他直接在立法会召开会议,先是将此修法的困难,告诉大家,之后又要求将官家的赦免权加入其中,还美其名曰,这是依据法制之法,捍卫君主的正当权益。
这顿时引来许多士大夫的抨击,富弼,你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狗腿子,皇帝要有了赦免权,这是为司法着想吗?
这是决不能行的呀!
他们一时半会,转不过来这弯来。
文彦博、司马光他们就充当这润滑剂。
此番修法,涉及到诸多敕令,可能要废除一些敕令,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,但要不给官家赦免权,那立法会是修不动这法的。
到时结果是什么呢?
就不仅仅是那几十个官员,被判处死刑,而是检察院还可以见机行事,他们想引用哪条敕令,就可以引用哪条敕令。
公检法的权力将会急速膨胀,且不受制约。
这回立法会立法,那是为求约束公检法,而添加这赦免权,只是为求皇帝能够答应。
同时他们也跟那些官员解释,关于有罪赦免和无罪释放的区别,这会在无形中给予君主一些压力的。
悟透此理后,又令那些官员很是纠结。
要修改敕令,就必须跟皇帝交易,不然的话,皇帝是不可能答应的。
再加上,富弼是以慎刑思想来修法。
虽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义的,但是此番修法,完全就是针对官员,而不是针对贼盗,所以官员们多半还是支持的。
就是这么双标。
朝中争论不休时,立法会也加紧修法,这也是在给予外庭压力。
“这我赞成。”
张斐点点头道:“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处罚,至于民事处罚的,罪人理应对受害者进行赔偿,无论对方是百姓,还是国家。”
赵抃他们也都是点点头,表示赞同
富弼又道:“还有就是关于举荐者的责任?”
张斐略显尴尬道:“举荐者?”
富弼道:“根据我朝制度,如果你张三贪污的话,那君实也得跟着受罚。”
张斐惊讶道:“真的吗?”
富弼点点头,“因为当初就是君实举荐你的。”
张斐顿时满脸歉意地看向司马光,“司马学士,我现在明白,你为何这么紧张我了。”
司马光瞪他一眼,“就算没有这条规则,我也会盯着你的,你小子是一肚子的鬼主意。”
“.!”
“咳咳!”
富弼又道:“诸位怎么看?”
司马光道:“这条规则必须写入进去,这不但能迫使举荐者对被举荐者的监督,也能够使得那些权贵不敢肆意妄为地让亲人充当要职。”
赵抃点点头道:“君实言之有理啊!”
冯京也是表示赞成。
张斐却道:“我非常认同司马学士所言,这条规则确实有他的道理。但是,我们公检法是讲证据的,在司法来看,举荐者只要不违法,那我们就无权将其定罪,要不定罪,那怎么惩罚?
这是个行政问题,跟我们司法没有关系,倘若写入律法,那可就乱套了。
试想一下,检察院在上诉时,询问司马学士,张三可是你举荐的?司马学士回答是,然后检控官就说,好吧,那你也犯了贪污罪。诸位难道不觉得这很怪吗?
而且有可能让检察院以此为由罗织罪名,大兴牢狱,这是断不可取的。”
司马光点点头道:“这倒也是,这条规定,跟公检法匹配不上。”
旧司法中,可以这么干,但是公检法不能这么干,因为这破坏公检法的制度和法制之法的理念。
富弼问道:“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有何区别?”
张斐道:“行政规定主要面对的是官员,讲究的是不能不理,但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宽松,不需要强调证据,但惩罚也是非常轻的,最多就是解除职务,而司法是面对所有人,讲究的不告不理,审理制度相对比较严格。”
富弼稍稍点头,若有所思道:“好一个不能不理,不告不理。而贪污罪行几乎都是涉及到官员,我们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修法。”
在坐的人纷纷点头。
以前是不分行政和司法的,因为法律就是用来约束大臣的,如果两分,其实是遵从慎刑思想。
尤其是公器私用罪,这里面是可大可小,比如说,用官烛看家书,这算不算公器私用。
如果算成司法,这问题就大条了。
但如果能够两分的话,就可以细化,同时去强调清廉正直,这样他们就可以将道德约束着重用于行政规定上。
于是在这番修法过程中,就开始大量区分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。
随着这些消息传出去,朝臣的态度,也渐渐软化。
到底区分行政和司法,是能有助于他们避免公检法的监督。
关键还是此番修法,主要是遵从慎刑思想,对于官员而言,是非常友好的。
立法会见火候也差不多了,于是在整合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后,就上呈给皇帝,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无上赦免权。
这不是最终法案,最终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会大会。
但这事涉及到敕令,首先得皇帝答应啊!
朝臣们则是选择沉默。
反正是极不情愿,但也不反对。
最终,这份法案还是得到皇帝的认同。
根据之前的制度设计,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,去干预立法会,干预皇庭,这里再来一个赦免权,这等于是作为最后的保障。
那赵顼当然是答应的。
只要对臣子的约束是强于对他的约束,那他就是赚的。
得到这法案通过之后,王安石立刻开始为底层官员鸣不平,认为他们的薪俸太低,若不提高薪俸的话,这贪污之事是难以得到减少的。
于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职奖金制度,也就是根据每年税收来作为主要政绩,连续三年税收都得增长,就必须升职加薪,并且提出将税收增加额度的一般,算作差遣官吏们的奖金和地方上的建设。
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对。
王安石这一撅屁股,他们就知道这要放什么屁。
完全看成绩,而不看道德,这怎么能行,到时提拔上来的,全都是薛向这样的官员。
但王安石对此是据理以争,认为在公检法和税务司的制度下,想要提高税收,就必须要提升百姓的收入,这就是官员们的最高道德,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国为民,比那些就只知道嘴上哔哔的强得多啊。
顿时赢得许多官员们的支持,尤其是年轻官员们,包括公检法官员在内,因为公检法里面的年轻官员最多。
保守派则是全部失声,因为他们之前反对,那是认为用这个做唯一的政绩,那官员不得往死里压榨百姓。
就忽略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。
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,好像还真就是这么回事,如果提高百姓收入来增加税收,这无可挑剔啊!
他们保守派的理念,就是稳住就行,不求你增加百姓的收入,但求不减少,国家少剥削百姓,他们就已经是心满意足,你这还要求增加,那他们当然是无话可说。
而这个建议,与赵顼官职改制非常吻合,所以最终这项政策,是非常顺利地通过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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